臺北市中山區大直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2學年度代理教保員甄選正取名單
正取1 廖○媗
報到應聘提醒事項:
1.錄取人員請於112年7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至15:30,攜帶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1 吋照片 2 張、切結書(如附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當事人不得異議。
2.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健康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應包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之健康檢查項目, 如未繳交,註銷錄取資格。(得後補)
3.經通知錄取並應聘者不得至他校應聘,錄取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 何理由申請保留。
4.代理教保員聘期及薪給,悉依據臺北市政府所訂定之代理教保員聘期暨相關規定辦理。如代理原因消滅,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
5.應聘後依學校整體發展及需求考量,指派兼任行政職務或相關工作、訓練、研習及輔導,不得拒絕,並應積極學習精進。 |